各班级: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,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,也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。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函[2017]565号)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2016-201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测评工作时间和内容安排:
9月7日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启动
9月7日-9月10日 学生提供支撑材料、班级审核、评定
9月10日 学生测评结果班级公示
9月11日 测评结果上报学院
9月11日-9月13日 学院审核
9月13日-9月18日 学院公示
2、测评工作注意事项:
请各班级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严格按照《成都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执行。
3、监督电话:02884616156 02884616092
信息科学与工程院 2017年9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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